协议离婚不需要分居半年。因为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那么就不需要进行分居,可以直接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一起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两年。但一定要强调必须是因感情不合分居,如果是因为双方异地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次,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导致的结果也不是自动离婚,还是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才能达成离婚的结果。
首先必须明确的一点,夫妻分居和离婚是完全不同的法律状态,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不管双方分居多久,依然是夫妻关系,相互之间有忠诚义务,财产处于共有状态。
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居不能导致双方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与结婚一样,离婚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要么向民政局登记离婚,要么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居并不能导致夫妻自动离婚,分居不论多久多少年都不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离婚需要的证明材料有以下这些:1、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书。2、一方在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3、双方连续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如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
分居两年诉讼离婚需要分居证据。 根据,我国的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起诉一方既然要证明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那么就要拿出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如举证不能,有可能判决不予离婚。 在具体的离婚案件中,分居两年的证据,可以是租房合同,异地社保等相关证据。
分居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是和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的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后,应该准予离婚。但是,要拿出法院足够认定夫妻已经分居两年的证据,是很不容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