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执行公务时的涉案公职人员仅代表国家行使特定职责,无个人身份属性,故其在妨害公务罪中并非受害者。实质上,此类罪犯损害的并非特定公务人员权益,而更主要地牵涉到国家机关运行及常态管理制度。涉案公务人员在司法程序中无法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倘若被害人由于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上的损害,则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期间,被害人均有权利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1.在涉及到欺诈活动方面,受害人并不具有提起刑事附加民事诉讼的资格。2.在涉及到诈骗案件中,受害者遭受的财务损失恰恰是法院责令犯罪分子赔偿的主要内容之一。唯独当受害者因为自身人身权益遭受了违法行为的侵害,或者其财产遭受了犯罪分子的恶意破坏。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被告人张某与受害人吴某系夫妻,2003年8月吴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后被判决不予准许。被告人张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而对其怀恨在心。2003年10月19日10时许,张某酒后从外面回到自家土杂店内,将长约40公分、宽3公分的单刃木柄尖刀藏在左袖筒内,然后站在门面房前,故意大声辱骂妻子吴某挑起事端,吴某跑到张某跟前欲动手打他时,张某用右手抽出尖刀,向吴某的右胳...

法律分析强奸卖淫罪需满足以下条件:1.行为客观方面,包括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卖淫;2.侵害对象为人身权利及性自主权;3.犯罪主体须年满法定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