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那么分公司之间是可以签订销售合同的,一般都是对有独立的营业资格的情况下都是可以正常签订销售合同的,其认定就是在是否申请了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则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
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
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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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报告编号:NO.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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