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并没有股份,其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且不具备独立的性质。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和总公司的税号不是一样的。税号一般指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
是的,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可。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条件是:1、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2、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3、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1、隔断不同项目对同一资源需求之间的配合,一个产品的研发到投入市场需要多个部门的联动,而独立核算无疑建设了联动机制。2、削弱不同资源在同一项目中的配合,部门之间的联动少了,互相协作关系没有那么强烈,会导致各自为政。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不能。分公司是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