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核定: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我国《公司法》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设立分公司的流程如下: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等。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等。
建筑公司设立分公司流程是:名称核定;刻章凭工商局签发的函件刻公司公章;工商登记注册;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税务登记证(地税)所需材料等。
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不属于法人企业,所以分公司是不可以设立分公司的,只有总公司才能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