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转让债权。债权转移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2、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4、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已经生效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可以解除的,但是需要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以及转让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才可以解除。否则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一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在法律上,经过工商登记的分公司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的对外签订合同,但是在承担责任的时候,不以分公司财产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清算期间不能转让股权,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活动。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分公司可以转让债权。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2、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使其产生效力。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4、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1.债权可以出资。2.只要可以估价,同时可以依法转让,又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都可以作为出资的方式,债权是可以估算其价值的,债权也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同时也是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因此债权可以出资。
质押的股权不可以转让,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公司的债权债务能转让,但需要满足以以下条件:1、公司债权转让需要条件:有有效存在的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合意;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必须有转让通知;2、债务转让需要条件:经债权人同意;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合意;债务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公司的债权是能够转让给股东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