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在法律意义上被视作其总公司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并非拥有自主的法人资格。鉴于此,当分公司在实际经营活动中所引发的各类民事责任问题时,其所归属的总公司往往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依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无法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主要缘于分公司本身并不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仅仅作为整体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存在。任何与分公司有关的民事责任都应当归属到总公司身上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是怎样划定的呢?换句话说,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这个问题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吧,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收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的问题有帮助。分公司对外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

分公司不能独立担民事责任,它是总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法人资格。法律规定其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实际中它没独立财产和健全组织机构,缺乏担责物质基础与能力,民事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能独立担民事责任,它是总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法人资格。法律规定其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实际中它没独立财产和健全组织机构,缺乏担责物质基础与能力,民事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