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分公司不是必须追加总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因此起诉分公司不一定需要追加总公司。关于起诉分公司是否必须追加总公司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生活中,在与大企业、大公司做生意时,往往都是与其在当地的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如房屋买卖合同等。但是,要是分公司违约了,究竟是起诉分公司,还是总公司呢?抑或是同时起诉两者呢?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旗下分支机构作为总公司创设的下属组织结构,并不具备法人资格,故而其对应的法律责任理应由总公司负责承担。这样,分机构自然无法向总公司提起诉讼。分公司作为总公司设立之附属组织,并不具备法人之地位,故其所负之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全权承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现在公司有很多种,不光是有总公司,还有分公司,那么分公司是否具有总公司资质,一起跟随华律网小编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所以分公司被吊销后,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债权人可以起诉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