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公司能参与投标,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但是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关于分公司能参与投标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鉴于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无法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因此,依据相关规定,此类分公司并无资格参与各类招投标活动。

该分支机构需具备自身明确的法人代表,以及以这名法人代表名义注册的、获得认可的企业资质。换句话说,这个分支机构应当被视为一家独立运营的实体,其投标行为不得依赖于其母公司的任何资源和信息。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些单位因为劳资纠纷或是合同纠纷等被其他的人或单位诉讼到法庭,有了诉讼官司,这时候它们需要参与某个项目的投标工作,担心自己的官司纠纷会影响到投标,那么,被诉讼单位是不是不能参与任何投标?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被诉讼单位是不是不能参与

当分公司无法参与投标活动时,这主要是由于其缺乏独立的法人资格,进而无法独自承担与之相关联的民事责任。若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那么它便具备了投标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