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仅作为公司的附属排除机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实施一定的行为。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购买社保,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购买社保,没有取得的也应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购买。
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能独立承接合同。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质上,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独立核算是“非独立核算”的对称。就是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会计核算。凡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可对外办理结算,独立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的企业,一般都实行独立核算。
分公司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仅作为公司的附属机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实施一定的行为。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购买社保,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购买社保,没有取得的也应当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购买。
分公司并没有股份,其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且不具备独立的性质。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能独立承接合同。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质上,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
1、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因为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所以它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3、分公司的民事责任需要由总公司来承担。
1、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因为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所以它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3、分公司的民事责任需要由总公司来承担。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独立核算是“非独立核算”的对称。就是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会计核算。凡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可对外办理结算,独立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的企业,一般都实行独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