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可。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税号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在同一县市的,则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就不需要具有独立税号,相关税款直接由总公司一同扣除即可;但若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此时,分公司应该有独立的税号。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能独立承接合同。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质上,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按照准则或者制度相应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参照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内部业务。既然独立核算,可以按照准则或者制度相应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参照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内部业务。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独立核算是“非独立核算”的对称。就是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会计核算。凡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可对外办理结算,独立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的企业,一般都实行独立核算。
可以开发票。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可以开发票。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