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知道公司是法人,法人是一个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要是成立了分公司,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呢?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吗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

让我简单地解释下什么叫做分公司。分公司实际上就是大公司里面的一个小部门,没有独立的法人身份。换句话说,它是隶属于大公司下面的,就像影子跟随着人走路一样,不能算是一个有独立权利和责任的个体。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关于分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根据国家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设立并已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部,是可以作为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主体的,在他们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时,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又或是其他相应的身份注册证明文件。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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