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这是分公司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的法律依据。
分公司对外担保要经过总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应取得总公司授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分公司作为分支机构依法。
分公司对外担保要经过总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应取得总公司授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分公司作为分支机构依法。
分公司是法人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业务、人事、财产等各方面都受法人公司管辖,不能对外独立承担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但是分公司也是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不过,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在其他情形都符合法律、行政法律规定的时候,分公司签署的合同其实是有效的。
1、可以,但是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分公司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在公司授权的范围之内。2、之所以需要取得授权是因为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都受到一定的限制,其对外提供的保证担保实际上是基于公司的授权。
分公司对外担保如果经总公司授权的有效。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经总公司授权,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提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对担保限额的规定。
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经营融资担保业务3年以上,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分公司是法人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业务、人事、财产等各方面都受法人公司管辖,不能对外独立承担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