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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进行

2021.10.17 婚姻家庭 98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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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进行清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共同债务进行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赵彪律师 2019.06.12 1236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进行认定

    以下债务可认定为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

    郭彦年律师 2021.05.21 946人看过
  • 夫妻离婚财产该如何进行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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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用共同财产一起进行偿还才合法。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让夫妻二人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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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玲律师 2020.09.12 893人看过
  • 夫妻如何进行重婚财产的分割

    重婚属于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刘云海律师 2022.08.09 115人看过
  • 夫妻离婚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的对于财产首先要区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对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遵循下列原则自行协商如何分割: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顾斌律师 2022.07.11 210人看过
  • 夫妻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一、夫妻如果对于财产归属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二、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赵彪律师 2022.06.21 117人看过
  •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刘骏律师 2018.11.21 1459人看过

傅玲玲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傅玲玲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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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和债务分割是分开的,还是共同财产减去共同债务后再进行财产分割
    你好,只要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一般是平均分配的,如果涉及到第三方债务的,一般在离婚诉讼时不予处理,离婚涉及到婚内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等一系列问题,如果问题复杂或者双方争议较大的,应考虑委托律师具体协助。
  • 起诉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和财产分割
    你好!(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我们夫妻有共同债务,现妻子已经离世,这债务怎么分割呢?
    看是否有遗产继承,如果存在遗产继承情形,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 夫妻离婚后债务我独自承担了,现在还能进行债务分割吗
    您好,是什么债务?当时是协议约定您一人承担吗?是可以与对方协商的,具体情况有待了解,后续事宜欢迎您继续与我沟通,可以通过我主页上的预留号码与我取得联系,我会在了解之后为您提出收集证据以及合法维权等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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