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是不提倡的,其构成要件首先是男女异性双方,这里排除了同性同居状态;其次是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再者最主要的就是男女双方均非已婚人士,如任何一方系已婚人士,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通知无过错方还可追究赔偿责任,重婚者甚至可能构成。
同居一般不够成违法、犯罪,法律不理琐碎之事。 但是,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构成事实婚姻,达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程度,可能构成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4月发布的《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中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同居关系的法律后果如下: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有配偶方离婚时作为过错方承担过错责任,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支持无过错方多分财产,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
1、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罪,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的他人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罪。 2、构成重婚罪的,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为现役军人配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
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