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等。
法定继承按以下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人,又称“无嘱继承人”,是指依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一般以血缘关系远近和婚姻关系确定。
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根据法律规定: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2.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等。
法定继承人死亡有代位继承人的,由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按以下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都死亡的,如果有代位继承人,由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有如下顺序:(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