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有这些权利: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2、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
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及义务: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外,《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人有以下这些权利和义务:(一)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二)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三)继承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四)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五)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六)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法定继承人有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定继承人有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法定继承按以下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受遗赠人又称“遗赠受领人”。遗赠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接受其遗赠财产的人。法定继承人,又称“无嘱继承人”,是指依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