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与质押权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了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权没有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质押权需要转移质押物的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质押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的设立和抵押合同是两个不同法律规定的。抵押权的设立属于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抵押合同的生效属于合同法规的。抵押权是否设立要看其是否符合物权法或者担保法规定的条件,例如对于不动产是否进行了抵押登记。
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有以下这些:1、标的物种类不同。2、是否移转占有不同。3、公示方法不同。4、重复设置担保不同。5、收取孳息的主体不同。6、担保范围不同。
浮动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因为浮动抵押物一般都是动产,不需要登记生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区别有:1、定义不同: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2、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者以抵押权为他人再设定担保。3、义务不同:当事人在抵押担保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抵押权的设立方式最为常见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通过抵押合同而设定抵押权。主合同债权债务有效成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债权债务的履行有约定的,可以约定设立抵押权,我国法律中有规定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依照对应法条订立合同以保证权利义务。设定抵押权的当事人就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所谓抵押人,就是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而为自己或者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人。取得抵押权的人就是抵押权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是一般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就生效了,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时间。
船舶相较于一般动产和不动产,其抵押权的变动在公示方式有所不同。相关规定为《物权法》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定义不同: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者以抵押权为他人再设定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