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更换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且出现了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的情况或者出现其他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需要对公司欠款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视情况而定。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格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因此不承担公司债务。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债务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反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公司债务股东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非股东有过错行为。在股份有限制公司中,股东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比如股东需要履行出资义务,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应该用公司现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公司财产不够清偿债务,股东又无任何过错行为的,不能要求股东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法定代表人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公司对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活动产生的债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法人一般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实施民事法律活动,因实施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由公司承担赔偿的责任。
视情况而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因此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产生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公司做出的违法行为,对此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自己所认缴的股本为限承担公司债务。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只是聘请的管理人员的话,则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若没有抽逃出资,滥用法人身份的承担公司债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自己所认缴的股本为限承担公司债务。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只是聘请的管理人员的话,则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