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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2023.12.05 公司法 441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共同债务。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可以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并不能免除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还款责任,法定代表人个人仍是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人。 【温馨提示】华律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延伸知识】一般来讲,在经济社会,奉行的基本原则是“谁欠的债务谁来偿还”。审查的基本原则为审查借款人的名义。在确定借款关系的主体时应当综合签约主体,实际归还部分还款的主体等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报告编号:NO.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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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表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吗?

    法定代表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可以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社会团体法人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债务的承担: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

    张福昊律师 2023.11.30 278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樊华律师 2020.06.30 2757人看过
  • 公司需要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承担责任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欠款与公司没有关系。公司仅对公司的债承担责任,对于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欠款,属于其个人债务,由其自己负责偿还,公司没有责任替其偿还。不过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的,法院在执行其财产是可以执行这部分股份。

    张福昊律师 2023.11.15 84人看过
  • 老板让当法定代表人当还是不当

    最好不要,有以下风险:(一)行政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法定代表人会存在一些签字等形式上的行为,行政机关可一并要求法定代表人行政责任。(二)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四)被加入失信名单的风险。

    张福昊律师 2022.03.08 2649人看过
  • 原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债务吗?

    原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现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只是代替公司处理债务问题,真正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债券的还是公司。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张福昊律师 2023.12.06 59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有私人债务公司能注销吗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顾双浩律师 2019.08.26 1725人看过
  • 公司转让原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债务吗

    公司转让后,原公司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但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存在恶意或者过失,公司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3.12.12 43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视情况而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因此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产生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公司做出的违法行为,对此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3.12.11 52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自己所认缴的股本为限承担公司债务。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只是聘请的管理人员的话,则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3.03.13 131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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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司法解释则明确了具体财产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精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参照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津贴、补贴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主要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收益。具体形式除设立公司、企业、办厂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等多种方式,从事上述活动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果作者的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能出版或被采用,其即仅属于一方的精神财富,尚不具备物质财富的内容,故不能请求分割。但如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然出版或被采用,由此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收益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包括一方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财产投资后取得的收益。投资性收益凝聚的是双方或一方的体力或脑力劳动的付出,虽然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双方的付出表现方式不同,但即使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可抹杀,故虽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收益应共有。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对“投资”的判断。我们认为,只要这种“收益”由一方或双方的劳动付出所获取,就应认为是“投资”所得。我们注意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理解不难,但这里的“孳息”我们认为应作限缩解释,比如虽然房屋租金在民法理论上属于“孳息”,但租金的获取也是需要对房屋进行经营后所获,故认定为“投资性收益”较为合适。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于养老保险金,《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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