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 > 房产已保全怎样解除

房产已保全怎样解除

2021.09.23 房产纠纷 1995人浏览举报
解析
法院解除保全: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第一百六十七条 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15211

    精选解答
  • 43614066

    阅读量
  • 借贷纠纷已保全房产如何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的房屋,如果被保全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保全的房屋采取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
  • 如何申请保全已抵押房产
    申请保全已抵押房产,先准备财产保全申请书、利害关系证据和担保,担保方式多样;再选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诉前可向被保全财产地等法院申请;提交材料,法院审查裁定;裁定准许后执行保全。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 已抵押房产可以进行保全吗
    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抵押的情形是非常多,抵押房屋一般是为了贷款,房屋抵押的,债权人具有抵押物权,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物权的,那么已抵押房产可不可以进行保全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离婚房产保全后如何解除
    离婚房产保全解除常见情形有:申请人自愿申请、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保全期限届满、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以及法院认为应解除的其他情形。解除需向作出裁定法院书面申请,审核后办理解除手续。
  • 怎样解除保单保全受理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会遇到保单保全要解除的情况,这个作为保险人应该都知道的,但是很多人对于怎样解除保单保全受理这个问题不是很懂,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