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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共同所有能否执行

2022.12.09 综合 1670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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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但应及时通知共有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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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丽萍

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

袁丽萍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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