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的物业费如何处理
2021.09.17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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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的
物业费应由原房主支付,如果拖欠产生纠纷可以通过物业交个
保证金支付、中介垫付或者依法拒绝缴纳。
如果付房款时留有物业交割保证金:
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所有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并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险。
如果没有没有留物业保证金:
(1)找中介。如果房屋是通过中介交易的,可以先行找中介垫付,让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缴物业费,但是只要极少数中介
公司可以做到。
(2)依法拒绝缴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对于这部分费用的,如果买卖双方在《
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应当由原业主承担。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法律依据
-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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