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有关规定:新变更的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它有关规定。新名称不得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是有投资关系的除外;新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等。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公司的名称有以下这些要求:首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其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企业变更名称需要以下手续:1、核准公司新名称;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3、变更营业执照;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手续: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3、《指定(委托)书》;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5、《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6、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文件、证件:(1)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2)变更合伙人:新的合伙人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入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新的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3)变更法人、其他组织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继任代表的身份证明;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委派书。
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
工商局名称核准登记流程: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查名表格(名字3-10个,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出资比例、地址、全体投资人签字)。地区名+企业名称(字号)+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提交各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
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企业名称的注册流程:1、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者在企业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申报。2、对通过申报系统提交完成的企业名称予以保留2个月。3、申请人应当在保留期届满前办理企业登记。
企业变更名称需要以下手续:1、核准公司新名称;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3、变更营业执照;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