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有关规定:新变更的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它有关规定。新名称不得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是有投资关系的除外;新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等。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公司的名称有以下这些要求:首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其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手续: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3、《指定(委托)书》;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5、《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6、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文件、证件:(1)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2)变更合伙人:新的合伙人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入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新的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3)变更法人、其他组织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继任代表的身份证明;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委派书。
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
企业变更名称需要以下手续:1、核准公司新名称;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3、变更营业执照;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企业变更名称需要以下手续:1、核准公司新名称;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3、变更营业执照;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的名称变更后,并不影响侵权债务的承担,企业原债权债务是变更名称后的企业继承的。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