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 > 地役权有期限物权吗

地役权有期限物权吗

2024.04.24 房产纠纷 614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地役权是有期限物权。《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七条地役权期限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七条地役权期限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申莉娜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申莉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1048

    精选解答
  • 2141643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地役权是主物权吗
    在合同关系中,一方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来使得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提高的权益,就是地役权。它是按照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而设立的用益物权,那么地役权是主物权吗?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地役权是主物权吗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
  • 物权中的地役权
    物权中的地役权是什么意思呢,物权中的地役权的性质是怎样的呢,物权中的地役权的涵义是什么呢,设立地役权的形式是怎样的呢,地役权的效力是如何的,地役权的变动是怎样的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物权中的地役权”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物权中的地役权第一百五
  • 物权中的地役权属于从物权吗
    我们都知道,地役权是属于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是不能够单独存在的,它也是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具有用益物权的特点,具有从属性与不可分性,物权中的地役权属于从物权吗,接下来让华律网小编给你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吧。物权中的地役权属于从物权吗地
  • 地役权是用益物权吗
    对于地役权相信大家是有所了解的。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我国对于用益物权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地役权是用益物权吗?用益物权的特征有哪些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这些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为大家答疑解惑,也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地役
  • 地役权是物权还是债权
    地役权是物权还是债权?地役权是物权,属于用益物权。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地役权具有支配性、排他性、法定性等物权特征,具有物权基本属性,对土地利用和管理有重要法律意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地役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出去了,那地役权还存在吗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土地依法承包经营,被强行侵占使用,是不是侵犯地役权或需役权?
    尊敬的咨询者,你好,根据您询问的问题呢,该行为涉嫌犯罪,建议律师介入,争取量刑宽大处理,亦可参加开庭审理,相关的法律大类: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刑法》第二百七十大类:规定了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大类:罪,告诉的才处理。第二百七十一大类:规定了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惑,可以继续向我询问,我会力所能及的帮您解答。并认真帮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 抵押权期限过期了,这时抵押物被他人保全了,那么抵押权人还有优先受偿权吗
    要看什么情况,什么原因才可以判断
  • 如何辨析相邻关系和地役权
    相对比较复杂的关系,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付费咨询
  • 我老师让我论述物权债权化和债券物权化
    你好,可以查查论文和书籍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