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必须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工作日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但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须符合三个条件:(1)生产经营需要;(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单位若想安排员工加班,应当做到合理合法,并且经得员工同意。如果员工拒绝加班,单位是不能强迫加班。如果劳动合同里面另行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决定加班的:(1)要明确有权作出加班决定的主体;(2)应当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以明示的方式告知职工;(3)做好对加班人员的登记工作,所有的材料应形成书面的文字,以防范不可预测的风险。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员工不同意加班的,企业不能以违纪为由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
公司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为了赶工完成任务或者其他原因有权利要求公司员工必须加班,但是必须支付员工3倍平时工资的加班费。员工是无权拒绝加班的,除非个别原因可以和公司领导沟通,经得领导同意可不用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