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书遗嘱属于证据的一种,故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2、一般由手持遗嘱一方负遗嘱真实有效的举证责任,但此举证责任根据现实情况可以发生转移。
请别人代拟一份遗嘱之时,需要确保该份遗嘱在内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请别人代拟的这份遗嘱,还需要符合继承法等法规所规定的代书遗嘱有效的形式条件。代书遗嘱须由被继承人亲自口陈述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
代书遗嘱不是必须要进行司法鉴定的。代书遗嘱如果继承人怀疑其内容的真实性, 可以申请做司法鉴定。但是如果继承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直接进行遗产的处分。
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由立遗嘱人口述,代书人作记录。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遗嘱全文。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
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由立遗嘱人表述,代书人作记录。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
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办代书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
代书遗嘱符合下列要件就具备效力:1、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2、见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是利害关系人;3、遗嘱上有见证人、立遗嘱人的签名;4、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