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视为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予,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归个人所有。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说,这种情形下,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
1、当事人离婚后的财产再婚后属于再婚的个人。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当事人离婚后的财产再婚后属于再婚的个人。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双方购买房屋,如果在购买时明确约定该款项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就按约定处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不一定为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出资并且明确表示是给夫妻中某一方的,则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反之如果父母出资但是没有明确表示给夫妻某一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1、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2、夫妻一方继承或是被赠与的房产;但是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3、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房产;4、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但是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5、在婚期内,夫妻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是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如果因为离婚需要分割的,只能对共同财产属性的房产进行分割。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如果是父母明确只给一方个人所有的,归一方个人所有。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在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法律规定婚后受赠获得的财产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则此时受赠的房屋则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关于房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是父母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