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纠纷中,不少当事人常常本能地回避案件里对自身不利的事实,自以为这样能让局面变得有利,殊不知,这种做法极有可能让自己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陷入被动。“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唯有正视并深入剖析不利事实,才能找到应对之策。
本案是一起多人共同实施
开设赌场的刑事案件,涉案人员多达十七人。从2018年至2019年3月,当事人伙同另外两名主犯及一名另案处理人员,在多处山林开设流动赌场。赌博形式多样,下注金额有最低要求,每场参赌人员众多。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有入股赌资、组织赌博的,也有负责接送、放哨等辅助工作的,所有参与人员均从赌场经营中获利。期间,赌场更换多处作案地点,还出现参赌人员被查获、同案人员顶包等情况。随着警方侦查,多名涉案人员被抓,证据链逐步完善,十七人全部被纳入刑事追责范围,当事人也被
羁押在看守所。
公诉机关以
开设赌场罪对全部十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认定本案当事人为主犯,并出具了量刑建议。张鹏宇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这名主犯当事人的辩护人。张鹏宇律师接手案件后,对全部卷宗进行完整查阅,仔细梳理讯问笔录、
证人证言、物证材料,厘清了赌场运营模式、各被告人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核心事实。通过深入研究卷宗证据,张鹏宇律师发现虽然当事人存在组织、邀约赌博的行为,但赌场的多项工作并非其一人完成,且实际获利有限,当事人在庭审阶段还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阶段,各被告人及辩护人都发表了看法。张鹏宇律师结合证据提出:认可当事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但应考量其并非包揽全部事务,部分犯罪由他人实施,获利小且当庭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减轻处罚,建议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并适用
缓刑。合议庭对辩护意见认真评议,部分采纳了从轻处罚观点,但考虑到主犯地位、犯罪规模等因素,未采纳适用缓刑建议。
法院最终认定全部十七名被告人构成开设赌场罪,区分主从犯,本案当事人被认定为主犯,结合全案情况及辩护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
罚金50000元,先前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其余被告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被判处不同刑期,部分从犯适用缓刑。同时,对涉案财物也作出了相应处理。
这起案件涉案人数众多、证据完整,当事人作为主犯本就量刑基数高。张鹏宇律师没有盲目否定
罪名,而是立足于客观证据,深入挖掘当事人可从轻处罚的细节。把获利金额、行为分工、认罪态度等情节全面呈现给法庭,最大程度为当事人争取了从轻处理。这充分显示出,在开设赌场这类
共同犯罪案件中,辩护关键并非一味追求无罪,而是精准区分各被告人的作用,提炼每一处可从轻的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正如“细节决定成败”,只有正视案件的全貌,包括不利的事实,才能制定出可行有效的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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