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基金救助一般是不需要还的,但是有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三种情形的,道路基金救需要还。
道路基金救助一般是不需要还的,但是有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三种情形的,道路基金救需要还。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
盐城祝德宇律师是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多专业教育背景和多种资格证书,担任多家企业及机关单位法律顾问,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获好评。在诉讼业务上,他聚焦复杂民商事案件,成功助力委托人赢多起疑难案。案中,他助力B女士获赔偿,法院否定“次日零时生效”惯例。他处事诚恳负责,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救助基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
是指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其他资金组成的的一种基金。
1、道路救助资金应该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2、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基金的方法:1、当事人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2、当事人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基金的方法:1、当事人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2、当事人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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