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金霞律师是
湖南八方
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的负责人,拥有
牡丹江师范学院国际经济法学士学位,目前在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硕士,还持有企业合规师证书。自2024年执业以来,她擅长处理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等案件,服务地区覆盖湖南省
衡阳市。
杜律师深耕民商事法律服务多年,专注于家事矛盾调解、
劳动争议维权、各类合同纠纷处置。她曾担任
深圳某建设有限
公司法律顾问,成功协助该
公司解决因重要物资合同纠纷导致停工可能引发的重大经济损失。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帮助众多当事人摆脱
离婚纠纷中一次不判离的诉讼困境。她始终以极致耐心、扎实专业作为执业核心准则,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在婚姻纠纷中,缺席审判的离婚案往往让当事人陷入困境。一方缺席,不仅让原本复杂的案件审理更加棘手,还可能导致当事人的诉求难以实现。下面看看杜金霞律师是如何帮助当事人在缺席审判的情况下顺利离婚并拿到
抚养权的。
原告与被告因夫妻感情破裂,原告向
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然而,被告经合法传唤后,并未到庭参加庭审,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这让原告陷入了两难,既希望顺利离婚,又担心
子女抚养和
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妥善解决。
杜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被告“自身条件较差”。考虑到即使主张
抚养费及
离婚损害赔偿,被告可能也无力支付,最终可能导致判决成为“法律白条”。于是,她果断建议当事人放弃这两项主张。这一策略性调整,避免了因被告无力支付而带来的执行难题,确保了判决的可执行性。
本案涉及两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杜律师深知《
民法典》中“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一规定的重要性。在庭前,她与当事人及子女进行了充分沟通,明确了子女愿意跟随原告生活的真实意愿。庭审中,法院询问后,两名子女也均表示愿意跟随原告生活。杜律师据此向法庭强调,应严格适用这一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本案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本案中,两名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尊重他们的意愿,将抚养权判给原告,正是遵循了这一法律规定。
在离婚案件中,主张抚养费和损害赔偿需要考虑对方的支付能力。如果对方确实无力支付,即使法院判决支持了诉求,也可能无法实际执行。杜律师建议当事人放弃这两项主张,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务实选择,避免了当事人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尴尬局面。
杜金霞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判断力和诉讼策略能力。她没有盲目地按照当事人的最初诉求进行诉讼,而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合理的调整。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通过精准援引法律条款,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她尊重子女的意愿,以法律为依据,成功锁定了抚养权,同时避免了因无法执行的诉求而带来的风险。
婚姻纠纷维权要点如下:
1.了解法律规定:要了解《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收集证据:及时收集和整理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证据,以便在诉讼中有力支持自己的诉求。
3.尊重子女意愿:涉及已满八周岁的子女,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并在诉讼中提供相关证据。
4.调整诉求:根据对方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自己的诉求,避免提出过高或无法执行的诉求。
婚姻纠纷风险提示如下:
1.缺席审判风险:被告缺席庭审可能导致一些事实无法查清,增加诉讼的不确定性。诉讼过程中要尽量配合法院工作,提供充分证据。
2.执行风险:即便法院判决支持诉求,也可能存在执行难问题。主张抚养费、损害赔偿等诉求时,要考虑对方支付能力。
3.情绪风险:婚姻纠纷涉及情感问题,易导致情绪激动。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避免因情绪问题影响判断和决策。
总之,婚姻纠纷中遇到问题不要慌张,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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