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法律对被执行人成为公司股东并没有限制,但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执行判决、失信等情形的,会受到限制,即使成为股东也会被执行股权。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然后由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然后由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让被执行人还款的方法如下:(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是与他人共有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债务是共同债务的,可以直接执行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债务的,只能执行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而在实践是一般是析产后再执行析产所得价款。
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冻结,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被人民法院冻结财产的,被执行人在提供担保后,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解除冻结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冻结。
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冻结,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被人民法院冻结财产的,被执行人在提供担保后,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解除冻结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冻结。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别的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裁定中止执行后,被执行人申请解除冻结措施的,法院会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