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3-6个月结案。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后,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二次起诉离婚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能判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才能不判离。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是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我国法律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实践中,起诉立案后一周内案件从立案庭转到审判庭,审判庭分发到具体审判员处需要两到三天,审判员一般会在一周内通知当事人领传票,确定开庭时间。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不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法院是不会判离的,原告方还要再经历6个月的等待期,才能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但被告方不受此限。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不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法院是不会判离的,但第二次起诉也不一定必然判决离婚,法院还需要根据您提供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进行判定。
第二次起诉离婚间隔六个月。有新情况或新理由的除外。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