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典当行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所在地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商务部审查。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商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3、办理批件。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办结。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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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典当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报告编号:NO.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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