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中的投标保证金分类规定如下: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它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招标人应当在下列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1)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投标保证金一般在投标有效期满5日后退还。法律规定,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即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它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招标人应当在下列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1)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一般在投标有效期满5日后退还。法律规定,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即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中标人在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然后持已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到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开具退还保证金通知单,最后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