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份不可以起诉确认股权。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对公司的股东身份、持股比例进行明确,成为公司股权确认的主要证据。如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会会议纪要、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等,这些都可作为判断是否享有公司股权的证据。
公司应当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可以凭借股东名册上的记载,证明其股东身份,从而向公司主张权利,股东也可以凭借股东名册的记载,向他人主张其股东身份,拒绝他人的不合理请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股权转让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要从如下4个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违反公司法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2、是否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3、是否违反特别规定;4、是否违反了股权共有人的权益。
1、是否违反公司法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审查该股权转让是否书面通知了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是否明确表示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2、是否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3、是否违反特别规定。4、是否违反了股权共有人的权益。
股权赠与确认形式有:1、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2、双方可以对股权赠与协议进行公证;3、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股东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
我国法律对确认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3年。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以下三个条件均满足的,应当可以确认为股权转让的完成:1.是原则上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2. 二是企业章程改变。3. 三是转让款已经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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