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代持
股东是否承担
公司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该股东按照章程的约定实缴完认缴出资了。股东不需对其他公司债务负责任(破坏公司财产独立性的除外)。
2、如果认缴的出资没有实缴完毕,那么股东应当继续在认缴的范围内出资。
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
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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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报告编号:NO.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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