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权有下列规定: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
担保债权凭证是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产品之一。为一固定收益债权的债券组合,发行者将一组固定收益债权加以重组证券化包装后,再依不同信用品质来区分各系列证券销售给投资人,债权产生的现金流量就依照证券发行条件付息给投资人。
债权的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如果当事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则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电影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有财产担保债权是指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必须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特别担保是相对一般担保而言,它并非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担保,而是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者特定的人一般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目的就在于保障特定的债权。
债权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五种:留置。定金。保证是债的担保方式的一种,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担保。
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进行赔偿。抵押:以抵押财产担保债权的履行的方式。质押:将质押财产交付债权人进行控制。留置: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进行担保。定金:以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债务的履行。
担保债权是主债权的从债,其能否有效实现受到主债权的很大影响。主债权的消灭会影响担保债权同时消灭;主债权得到完全清偿后担保债权也发生消灭。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并不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与担保权是两种不同的事物,我们在申请破产清算之后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破产后,有担保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