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权的规定:(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抵押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一、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三、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担保债权的范围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中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主债权。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利息。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指双方没有先对利息进行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利息来计算。
担保的有五种方式: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保证是债的担保方式的一种,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有:既可以是种类之债也可以是特定之债,可以是专属性的债务也可以是非专属性的债务,如果被保证的债务是非金钱债务,可以由保证人代替履行,如果不能代替履行,则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来的债权,也可以进行担保。
债权的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债权担保的基本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如果当事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的,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对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