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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有哪些成立方式

2024.04.18 公司法 940人浏览举报
解析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
1、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2、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
3、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4、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上述四种方式中的前三种,适用于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合同。第四种方式单独适用于保证合同。所有担保合同都是要式合同。

风险提示:担保合同的内容:
1、保证合同内容
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抵押合同内容
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质押合同内容
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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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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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主要有: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随主合同成立而成立;单独订立书面担保合同,需符合一般要件;通过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方式成立;特殊情况下行为也可能构成担保合同成立。
  • 担保合同成立的方式有哪些
    担保合同成立方式主要有四种:书面形式订立,明确约定相关事项并签字盖章;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主合同生效时担保条款成立;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且债权人接受;虽无书面合同但有其他证据证明成立。
  • 成立担保合同的方式具体有哪些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主要有四种: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主合同成立时担保条款随之成立;单独订立书面担保合同;通过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形式;符合法定条件下,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担保合同成立。
  • 债务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及时得到实现。如今民法均承认债权的担保制度,主要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那么,债务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呢?下面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
  • 担保合同有哪几种成立方式
    在找人借款或是做其他涉及比较大经济利益的事情,借款方都会要求贷款者提供一定的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以确定它的存在,避免给自己带来各种各样的影响等。担保合同想要成立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华律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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