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会很关注担保法的内容,以便于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担保法》第26条的解释更是担保人很关注的内容,因为这是关于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的规定,该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等等。
本条是关于登记程序的规定。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主合同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就某一特定的权利义务签订的合同。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人会很关注担保法的内容,以便于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担保法》24条的解释更是担保人很关注的内容。《担保法》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等等。
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释义】本条是关于订立抵押合同的限制性规定。
作为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担保人,担保人总是会很关心保证期间的问题,债权人也会很关注。实践中保证期间的规定主要在担保法第二十五条。担保法二十五条如何适用呢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担保法中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法》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下: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