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哪些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2023.12.05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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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
(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有关资料;
(十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十二)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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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并承担所需费用。
- 法律依据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 (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 (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 (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 (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
- (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有关资料;
- (十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 (十二)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报告编号:NO.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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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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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袁超律师
2019.08.28
794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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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二)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三)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五)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六)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
张福昊律师
2022.01.24
2070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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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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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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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职业病应当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费、护理费等,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最多可以享受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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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袁超律师
2020.01.08
176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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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权按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如果用人单位瞒报、漏报工伤或职业病,工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后,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应补发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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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