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一般不能继承,因其是承租人与出租人间基于信任和约定的合同关系,权利义务通常只约束当事人。但房屋租赁中,共同居住或经营人可按原合同续租,合同有相关约定时,继承人也可继承。

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一般不能继承,因租赁权非财产所有权,不在可继承遗产范围。不过房屋租赁中,共同居住或经营人可按原合同继续租赁;企业租赁经营中,继承人继续经营需重新协商签约。

租赁合同不能继承,因租赁权是合同权利非财产,不符继承对象要求。不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与其共同居住或经营的人可按原合同继续租赁,这并非继承合同,而是依法律规定获得继续履约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当然解除租赁合同也是可以的。

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并非继承,共同居住人或共同经营人可继续履行。此举保障其居住与经营权益。继续履行需与承租人共住或经营且以原合同为基础,若不符规定或有违约,可能无法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