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掌舵人:
湖南民协
律师事务所主任
罗超律师担任着湖南民协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一职。这一职务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意味着沉甸甸的责任。作为律所的领导者,他需要统筹规划律所的发展方向,管理团队,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高质量的处理。在他的带领下,湖南民协律师事务所逐渐成为
郴州地区有影响力的法律服务机构。他深知律所的声誉和口碑是靠每一个成功案例积累起来的,因此对每一位律师的办案质量都严格把关。他鼓励团队成员不断学习和创新,提升专业素养,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在处理一个标的额400万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时,罗超律师充分发挥了他的领导才能和专业智慧。他组织律所的精英团队,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过程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与对方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这个案例不仅彰显了他的个人能力,也为律所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你去请人装修房子,结果你们签的装修合同因为某些原因不合法、无效了,但是房子装修好了而且质量还不错,那这个时候,装修师傅还是可以按照合同里说好的工钱,找你要装修的钱。
-案例关联说明:在罗超律师处理的这个400万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如果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况,但工程验收合格,那么承包人就可以依据这个法条来主张工程价款。该规则为案例中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提供了法律支撑,确保了当事人在
合同无效情况下仍能合理获得应有的补偿。
荣誉获得者:2018首届“寻找湖南具影响力律师”网络评选大赛金牌律师
2018年,罗超律师在首届“寻找湖南具影响力律师”网络评选大赛中表现出色,荣获金牌律师。这一荣誉的背后,是他多年来在法律界辛勤耕耘的结果。他以专业严谨的执业态度和高效务实的服务风格,赢得了广大网友和业内人士的认可。这个荣誉不仅是对他个人的肯定,也为郴州地区的律师行业树立了榜样。
获得这一荣誉后,罗超律师并没有骄傲自满,而是更加努力地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他不断学习新的
法律法规,关注法律动态,将最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办案中。他深知,荣誉只是过去的成绩,只有不断进步,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多领域专业人员:多领域专业委员与
仲裁员
罗超律师还担任着湖南省健康管理学会第一届医疗安全与风险防控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郴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暨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在医疗法律领域,他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他参与制定医疗安全与风险防控的规章制度,为保障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作为郴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在劳动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处理
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处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时,他仔细审查双方的证据,听取双方的陈述,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出了公正的裁决,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同时,他还是郴州市
苏仙区人大常委会
法律咨询员、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
桂东县政法委法学法律专家。这些职务充分体现了他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社会影响力。他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司法机关提供咨询和建议,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当事人权益守护者
罗超律师始终秉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执业理念,无论案件大小,他都认真对待。在处理婚姻、遗产纠纷、个人权益损害赔偿和
刑事辩护等案件时,他总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他会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了解案件的细节,精准制定诉讼策略。在代理涉嫌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时,他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为被告人争取到了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缓刑三年的结果,让被告人及其家属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
在为当事人服务的过程中,他还会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帮助当事人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可能面临的风险。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他的这种服务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赞誉,也让他成为了郴州地区有实力的专业律师。
罗超律师凭借着在多个职务上的出色表现和卓越的专业技能,在郴州地区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是法律界的优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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