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离婚后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有:1、情况十分紧急;2、一方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3、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 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等。
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需要提供担保。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另一方的财产保全。无需提供担保。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1、不一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2、在诉讼的过程中,原告担心自己没有提起财产保全,对方将财产偷偷转移走,这样自己就算胜诉,也不一定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1、不一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2、在诉讼的过程中,原告担心自己没有提起财产保全,对方将财产偷偷转移走,这样自己就算胜诉,也不一定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诉讼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 一、诉前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受理前,因情况紧急,为了不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或者责令被申请人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的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