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项目应提供:1.本人(项目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2.身份证。3.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一、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项目应提供:1.本人(项目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2.身份证。3.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组织专家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评估完成后,在平台所属高校内公示7天。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线上查询: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线上查询: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
失业人员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限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的可申领。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每名失业人员可领取创业补贴2000元。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29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23]27号)。《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
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组织专家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评估完成后,在平台所属高校内公示7天。
1.在蓉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受理。2.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受理(在蓉高校按校区所在地实行属地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