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事人在面对各类民商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等复杂法律事务时,往往会感到迷茫,不知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天,我们要介绍一位能为大家在法律困境中提供有力帮助的律师——袁继尚律师。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成功处理了诸多疑难案件,赢得了不少政府部门、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信任。
(1)荣誉众多,实力赢得认可
袁继尚律师身兼多职,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还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系统法务专家库成员。他是新疆君翰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新疆首批公司法专业律师。袁律师有着丰富的法院审判和执业经历,曾在新疆某市人民法院担任法官,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00余件,还多次获得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某中级人民法院和某市人民法院三级法院的表彰。他曾经或目前正为100余家党政机关、大型国央企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还服务于乌鲁木齐米东区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等10余家金融机构。众多的荣誉和众多单位的信任,足以证明袁继尚律师的实力和口碑。
(2)参与科研,学术成果颇丰
袁继尚律师不仅在实务方面表现出色,在学术研究领域也成绩显著。他参与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混合所有制下国家股东的法律重构研究”“民间借贷中刑民交叉法律问题研究”等多项国家、省部级项目研究。还在《广东金融学院学报》《政法学刊》《投资者》等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专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研究》一书于2021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这些学术成果体现了他深厚的法律功底,也为他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提供了理论支持。
(3)实战案例,彰显专业能力
接下来,通过一个具体案例,看看袁继尚律师的专业能力是如何发挥作用的。2020年,某县人民政府发出《某区域两侧房屋征收决定书》,确定了房屋征收项目等相关内容。后张某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了《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然而在2024年,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征收补偿协议无效之诉。
袁继尚律师接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后,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素养。他详细了解情况,认真研究案件,制定了应诉方案。从签订协议的主体资格、征收评估程序的合法性、补偿方式的选择权、征收决定及征收行为合法性、不存在重大且明显的违法情形,到征收协议的内容是否公平合理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阐述,以证实案涉《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不存在无效的法定情形。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通俗化解释:打个比方,如果有个人根本没有权力去做某件事,却硬要去做,而且这种没权力做事的情况很明显,那他做的这个事就是无效的。就像一个普通人,没有警察的身份,却去抓小偷,还对小偷进行审讯,这就是没有资格却做事,而且大家都能看出来他没这个权力,那他的这些行为就是无效的。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张某提起确认征收补偿协议无效之诉。袁继尚律师通过详细阐述,证明了签订协议的主体资格、征收评估程序等方面都合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县人民政府对于征收补偿协议有效的抗辩,即因为不存在这种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所以征收补偿协议不应被认定为无效。
最终,新疆高院认为征收补偿协议系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与合同性,判断行政协议是否有效,既应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行为效力的规定,亦应适用民事法律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本案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又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最终驳回了张某要求确认无效的上诉请求。
袁继尚律师在这个案例中,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维护了县人民政府的合法权益。他在疑难复杂民商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业务、金融与不良资产业务、行政诉讼等领域都表现出色,是值得信任的专业律师。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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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继尚律师
新疆君翰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地:乌鲁木齐执业10年
擅长:
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行政诉讼、金融证券
律师简介
律师名:袁继尚
执业律所:新疆君翰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01201610418400
执业年限:10年
个人简介:袁继尚,男,汉族,新疆君翰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曾任新疆新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新疆首批公司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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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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