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变2年!从“200万虚拟货币
抢劫大案”到“
非法拘禁罪”
案件基础情况
鱼某等三人同为朝鲜族人,他们为受害人“李四”提供与境外相关的劳务工作。然而,“李四”却迟迟未支付劳务费,这使得鱼某等三人怀恨在心。随后,他们来到
大连市,将“李四”带至出租房内,逼迫其支付劳务费用。
“李四”告知鱼某等三人自己只有虚拟货币USDT,并让他们自行操作。鱼某拿到手机后,尝试将26万枚虚拟货币USDT转至自己账户,但未能成功。经过再三思虑,鱼某向“李四”道歉,并主动放走了他。
次日,“李四”报警,鱼某等三人归案。以上案情系鱼某陈述内容。
本案办理核心难点梳理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虚拟货币相关证据的认定。检察官认为鱼某等三人实施了暴力行为,且受害人“李四”损失了价值人民币200万元的26万余枚USDT,故而认定鱼某等三人构成
抢劫罪,且抢劫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但关键在于,虚拟货币地址具有匿名性,在虚拟货币世界中,虽然能找到各种转账信息,却难以证明这些虚拟货币地址的实际持有人。本案中,受害人“李四”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虚拟货币地址系其持有,也无法证明接收虚拟货币的地址系鱼某等三人持有,这使得案件的定性存在争议。
律师法律应对策略拆解
姚珺律师在接受鱼某家人委托后,迅速前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看守所与鱼某会见,全面梳理案件脉络。之后,姚珺律师前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多次与检察官深入沟通。在充分了解案情及检察官观点后,经与鱼某商议并取得其同意,姚珺律师决定依据区块链的匿名性进行辩护。
律师指出,虚拟货币地址完全匿名,在虚拟货币的庞大世界里,转账信息虽多,但无法确定是谁转给谁。在本案中,既然受害人“李四”无证据证明虚拟货币地址及接收地址的持有情况,那么鱼某等三人在索要自身债务过程中,未实际索要到任何费用,其行为可能不构成抢劫罪,而是构成其他
罪名。
裁判结果详情
最终,鱼某被指控为抢劫罪,经姚珺律师的有力辩护,成功变更为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办案心得与普法提示
姚珺律师作为辽宁险峰
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人,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他执业前曾在法院积累大量一线审判经验,这使他对案件输赢有一定把握。执业后,他创立律所,并在民事案件部分领域推出“先打官司后收费”模式,切实为当事人着想。
在本案中,姚珺律师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精准把握虚拟货币匿名性这一关键要点,成功为当事人改变罪名,减轻刑罚。这一案例提醒大家,在涉及虚拟货币等新兴领域的法律问题时,证据的认定至关重要。同时,也彰显了律师在案件辩护中,深入钻研法律要点、灵活运用法律策略的重要性。当事人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律师也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更有效的法律服务。
辽宁险峰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在姚珺律师的带领下,为更多当事人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力争成为大连地区的标杆律所,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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