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和监事相比监事的责任大。但是财务负责人和监事的责任处于不同的职能范围,因此比较是无意义的。监事的责任在于监管公司的情况,其中也包括财务情况,监事可以查账。财务负责人负责的范围属于财务方面,但其他方面不涉及。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不能担任公司监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财务负责人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为监事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等,财务负责人兼任监事可能导致监事的职责无法正常履行。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2、填写变更申请。
税务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如下: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会计法》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税务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如下: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会计法》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
登录地税或国税网上申报页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在左侧“常用功能”区中选择“基础信息变更”打开链接;在打开“变税务登记表”中,可以看到本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变更前的所填资料。
清算负责人指的是清算组的负责人。当公司申请清算时,会依法成立一个清算组,清算组要选出或由上级任命出一个人对整个清算工作负责,清算组负责人往往是大股东,不一定是公司法人代表。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不是股东就不能进入清算组,也就不能担任清算组负责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经过股东大会确定的,就可以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负责人指的是清算组的负责人。当公司申请清算时,会依法成立一个清算组,清算组要选出或由上级任命出一个人对整个清算工作负责,清算组负责人往往是大股东,不一定是公司法人代表。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不是股东就不能进入清算组,也就不能担任清算组负责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经过股东大会确定的,就可以担任清算组负责人。